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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录取“非定向”研究生调档的通知

2015年07月14日 14:07阅读数:6766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应向培养方式为“非定向(自筹)”的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档函
4月23日起,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自筹)”的考生请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复试材料查询,下载并彩色打印调档函。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档
请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考生本人将调档函交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档案由保管部门以“机要件”寄送我校。若以其他方式送达,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二、时间节点
非定向(自筹)考生请于5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东华大学学生处(切勿将政审表、成绩单原件等资料放在档案中寄送)。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邮寄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219室东华大学学生处(收) 邮编:201620
 
四、注意事项
1、请勿将人事档案寄送到东华大学MBA教育中心,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5月下旬由负责接收档案部门及学院负责政审专人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内录入档案到达信息和政审审核结果,考生可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复试材料查询,请勿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及政审结果。
3、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旬发放。
4、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德智体全面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
 
                                         东华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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