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10日 14:47
各位MBA/MPAcc/MEM/ME/MF在校生:
本学期即将结束,暑假放假时间为2018年07月16日至2018年09月05日,2018年09月06日学校教工开始上班。
一、注册安排及要求
注册时间:2018年09月16日(星期日) 13:00-15:00。
注册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西路校区管理新楼207办公室。
注册需本人到场签字,不得代办代签。学生务必带好研究生证,由MBA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加盖学籍注册章。如注册当天不能按时到校,需向各班主任请假。
二、新学期教学时间安排
2018年09月10日(星期一)开始研究生教学工作,09月10日—09月16日为校历第一周。
三、补注册事项说明
欠缴学费的研究生应申请暂缓注册,需本人到校,向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递交《东华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批准暂缓注册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后,凭缴费证明,到管理新楼211补注册手续,未缴费且无不可抗力原因的,不予注册。
批准请假的研究生在请假期满前到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办理补注册手续。
2018年09月21日后仍未注册,且未有不可抗力原因的,学校将按照《东华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二章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2018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开学初开始报名,请同学密切关注研究生部主页(http://gs.dhu.edu.cn)选课考试通知,逾期报名无效。
五、研究生学费
请尚未缴清学费的研究生于2018年08月19日前将应缴纳费用存入中国银行卡内,20号学校统一扣款。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缴费方式:登陆东华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http://epay.dhu.edu.cn/,然后输入用户名(学号)和密码(学校信息门户密码)登陆,在“我的待付款”中可以查到应缴费用并进行相关缴费操作。网上缴纳费可使用任何有网银功能的银行卡,国内卡不收取手续费。
附:《东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
第三章
第十一条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研究生有义务缴纳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注册。不能如期缴纳学费的,应当填写《东华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单》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经批准后生效。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暂缓注册的研究生可以修读该学期相关课程,并在缴纳学费后正式注册。其所修教学环节教育成绩在正式注册后有效。暂缓注册最长不超过4个月,逾期未注册可作退学处理。
第四章
第十二条 学生应当按时注册、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注册或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请假期满应当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的,超假时间作未请假处理。
第十三条 研究生因病请假须出示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
研究生因事请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2周。请假须递交书面请假报告,经指导教师、企业导师或任课老师(代教老师)签署意见后,请假1周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1周以上2周以内(含2周),经辅导员同意后,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批准。请假报告由学院归档。
需要请假的研究生应填写《东华大学研究生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四条 研究生违反请假制度缺课,作旷课处理(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思想教育等活动和课堂教学旷课按实际学时计算,工程技术训练、教学实习、实践环节、论文阶段旷课以每天6学时折算)。
未准假而无故缺席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的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论文工作期间的考勤由指导教师、导师组、企业导师或指导教师委托专人负责;学院应对旷课研究生及时查明原因,加强教育。
第九章
第三十一条超过2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且未有不可抗力原因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学生事务部
2018年07月10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