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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和政审通知

2017年04月14日 21:20阅读数:9166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审表
1.所有拟录取考生点此下载《东华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点击右键下载)(以下简称政审表);
2.如实填写政审表的个人信息;
3.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思政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4.于2017年4月26日前将政审表以顺丰快递方式寄送,也可学生自行交至以下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管理学院新楼205办公室(MBA教育中心),邮编200051,谢老师收 , 联系电话:021- 62373788。

二、调档函
仅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需调取档案,(东华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档)
1.登录东华大学硕士考生查询系统(http://dhyz.student.dhu.edu.cn:82/#——复试材料查询,下载并彩色打印调档函
2.如实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
3.将调档函交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
4.档案由档案保管部门以机要件的形式或EMS寄送至东华大学学生处(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219室(东华大学学生处),邮编:201620,方老师收,联系电话:021-67792298)。若以其他方式送达,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7月底前由毕业单位统一寄送,非应届毕业生于5月31日前寄达
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的拟录取考生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定向就业合同
仅录取类别为定向,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需签定向就业合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签定向就业合同):
1. 定向就业合同由定向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学校三方签订。
2.定向就业合同将于5月中旬发至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邮箱,考生从本人邮箱下载协议一式三份(具体下载时间将短信通知);考生签名、考生单位盖章后由顺丰快递寄给学校;学校盖章后将于9月入学时将其中2份合同返还给考生。
3.就业合同寄达时间:2017年5月底之前。
4.寄送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管理学院新楼205办公室(MBA教育中心),邮编200051。谢老师收 ,联系 电话:021- 62373788,考生可以自行交至学校,也可以由顺丰快递寄送。
   
四、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确认
1.所有拟录取考生下载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excel表格,填写完毕后于5月15日之前将excel表格发送至mbazs@dhu.edu.cn,邮件名命名为:“姓名+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
2.填写本人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我们将短信通知来校领取录取通知书的时间。
3.填写寄送录取通知书的考生,邮寄地址以考生填写的信息为准。

五、录取通知书
体检合格、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预计6月中旬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1.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定向就业MPAcc、金融)
4月26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7月底之前由考生本科学校将毕业信息完整的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归齐后寄东华大学学生处。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不能毕业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注:东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
2.历届毕业生(非定向就业MBA、金融)
4月26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5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东华大学学生处(切勿将政审表放在档案中寄送)。我校收到政审表、档案且政审合格、档案齐全,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3.历届毕业生(定向就业MBA、MEM、MPAcc、项目管理)
4月26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新生婚育证明(仅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涉及此项,非全日制定向考生不涉及)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9月份入学报到时需向东华大学MBA教育中心学生事务部老师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1.新生婚姻状况证明
2.户口迁移证明
3.党团组织关系迁移证明
以上三项材料的具体要求请见7月初东华大学MBA教育中心官网挂出的“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七、注意事项
1.请勿将人事档案寄送到东华大学MBA教育中心,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4月下旬由学院负责政审专人、5月下旬由负责接收档案部门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内录入档案到达信息和政审审核结果,考生可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复试材料查询进行查看,请勿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及政审结果。
3.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德智体全面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
4.近期的录取阶段安排请见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阶段日程安排”

联系方式:
东华大学MBA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管理学院新楼二楼
电话:021—62373788/62708697/62379083
网址:http://mba.dhu.edu.cn
邮箱:mbazs@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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