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 11:48
为了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学校设立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评选工作,依据《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实施特殊收费政策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进行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选,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经学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籍、注册的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其中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除外。
二、 名额及基本条件
名额:
1、东华大学优秀学生。择优评选,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5%。
2、东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东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3%。
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三)学习勤奋、严谨踏实;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参评资格:1.纪律处分未解除的;2. 参评学年所学必修课有不及格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 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为个人申请、学院初评和学校审定公示。学生应主动关注学校发布的评审通知,未递交申请的无参评资格。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实施特殊收费政策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请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各类荣誉称号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受理学院公示阶段学生的有关申诉等工作。初评结果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学校审定公示。校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所报材料进行审定,也可根据学生处的评审报告授权学生处审定,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四、 荣誉称号评定细则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正式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初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者需完成第一学年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班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认定。 荣誉称号评定实行积分制,即按申请人的学业综合成绩、课外科技竞赛成果积分和社会实践积分进行综合加分排名。申请荣誉称号的学生综合加分由三部分构成,即学业综合成绩*0.8+课外科技竞赛成果积分+社会实践积分。
荣誉称号评定详情请见《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实施特殊收费政策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实行特殊收费政策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课外科技竞赛成果积分认定标准》和《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实施特殊收费政策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及实施细则》(以上文件已于2017年11月在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管理新楼2楼公示,现于2018年10月再次公示在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管理新楼2楼布告栏)。
五、 申请时间及方法
请申请者将《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实施特殊收费政策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23日前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dhmba2018@163.com,纸质版提交至班主任处,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附件1: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实施特殊收费政策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